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B级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 事项名称 | 受理范围 | ||
| 办理机构 | 办理时限 | ||
| 收费标准 |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 ||
| 办理窗口和地址 | |||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
| 可在线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周六: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 ||
1.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2.燃放作业方案符合《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
3.须在本县可燃放区域燃放作业。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示范材料 | 备注 |
| .焰火燃放举办地属于当地政府已经明确规定的禁限放区域的,还应出具当地政府同意举办焰火燃放的证明 | 是 | 1 | 1 | ||
| 《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 | 是 | 1 | 0 | ||
| 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燃放产品、器材方面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 | 是 | 1 | 1 | ||
| 《燃放作业情况备案表》 | 是 | 1 | 0 | ||
| 燃放作业方案(包括符合《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要求的技术设计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还应包括安全评估报告及其相应的方案调整修改说明) " | 是 | 1 | 1 |
办证窗口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并发放资质认定证书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收费
法律名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条款名称:第三条、第四条;
条款内容: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