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
| 事项名称 | 受理范围 | ||
| 办理机构 | 办理时限 | ||
| 收费标准 |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 ||
| 办理窗口和地址 | |||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
| 可在线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30 | ||
1.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示范材料 | 备注 |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书 | 是 | 1 | 0 | 内容包括(1)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2)项目名称、(3)建设性质、(4)建设地点、(5)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6)总投资和资金来源等 | |
| 《江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表》 | 是 | 1 | 0 |

将决定结果制作文书并送达行政服务窗口
不收费
1.法律名称:《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条款名称:第二条、第三条;
条款内容: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企业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由发展改革(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技术改造类投资项目由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法律名称:《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条款名称:第二条 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条款内容:(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