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与竣工...
| 事项名称 | 受理范围 | ||
| 办理机构 | 办理时限 | ||
| 收费标准 |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 ||
| 办理窗口和地址 | |||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
| 可在线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1.申请材料齐全
2.符合法定规定的条件
3.卫生监督所组织专家组评审及现场审核、文书制作并提出具体意见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示范材料 | 备注 |
| 有关项目立项投资的文件或批件 | 是 | 1 | 1 | ||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 | 是 | 1 | 0 | ||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申请书 | 是 | 2 | 0 | ||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是 | 1 | 0 | ||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专篇 | 是 | 1 | 0 | ||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 是 | 1 | 0 | ||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 是 | 1 | 0 | ||
| 有专家签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 是 | 1 | 1 | ||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申请书 | 是 | 2 | 0 |
不收费
1.法律名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条款名称: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
条款内容: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服务范围,评价报告的规范性,技术审查专家组成及审查意见处理情况等。”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技术审查结论进行行政审查。审查同意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未经卫生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2.法律名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
条款名称: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条款内容:第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预评价报告结论为职业病危害一般或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应当予以批复;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后,可以指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技术审查结论进行行政审查。审查同意的,应当予以批复;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审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予以批复;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3.法律名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条款名称:第四条;
条款内容: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