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及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 事项名称 | 受理范围 | ||
| 办理机构 | 办理时限 | ||
| 收费标准 |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 ||
| 办理窗口和地址 | |||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
| 可在线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示范材料 | 备注 |
| 一、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提交的材料:申请书 | 是 | 1 | 1 | ||
|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 是 | 1 | 1 | ||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是 | 1 | 1 | ||
| 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 是 | 1 | 1 | ||
| 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 是 | 0 | 1 | ||
| 二、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材料:《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并核验原件 | 是 | 1 | 1 | ||
| 节目单 | 是 | 1 | 1 | ||
|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核验原件 | 是 | 1 | 1 | ||
| 法人代表及演员身份证复印件。 | 是 | 1 | 1 | ||
| 三、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核验演出举办单位的下列文件(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 是 | 1 | 1 | ||
|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 是 | 1 | 1 | ||
| 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 是 | 1 | 1 |

办理人在2个工作日核发有关证件
不收费
1.法律名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条款名称:第七条;
条款内容: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当持许可证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法律名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条款名称:第九条;
条款内容: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备案。
3.法律名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条款名称:第二十一条;
条款内容:审批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核验演出举办单位的下列文件:
(一)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三)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