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事项名称 | 受理范围 | ||
| 办理机构 | 办理时限 | ||
| 收费标准 |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 ||
| 办理窗口和地址 | |||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
| 可在线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办税服务厅接受资料。核对资料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接收;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接收原因。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示范材料 | 备注 |
|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 是 | 1 | 1 |
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部门后,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
不收费
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税收征管法》;
条款名称:《中华人民共和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条款内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财务会计核算上的特殊困难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