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审批

事项名称 受理范围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办理窗口和地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可在线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名称是否必须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示范材料备注
同一客运班线有3个以上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必须进行招投标或者提供投标中标材料11
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11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11
可行性报告11
进站方案11

交通窗口将办理结果交申请人,并归档一份材料。

不收费

1.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条款名称:第十二条;
  条款内容: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2.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条款名称:第十二条第一款;
  条款内容: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条款名称:第十三条第二款;
  条款内容: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 3、进站方案;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