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县、乡公路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事项名称 受理范围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办理窗口和地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可在线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名称是否必须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示范材料备注
有关批准文件11
申请书(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施工时间与期限、相关的管理与养护主体)11
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措施、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相应的硬化措施)11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11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11
对公路路产损失恢复或者补偿方案11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11

交通窗口将办理结果交申请人,并归档一份材料。

不收费

1.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条款名称:第五十五条;
  条款内容: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2.法律名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条款名称:第二十七条;
  条款内容: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3.法律名称:《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条款名称:第二十一条;
  条款内容: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依据公路法的有关规定,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三)设置公路平面交叉道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