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乡公路上设置广告牌、标牌等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 事项名称 | 受理范围 | ||
| 办理机构 | 办理时限 | ||
| 收费标准 |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 ||
| 办理窗口和地址 | |||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
| 可在线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 ||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示范材料 | 备注 |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 是 | 1 | 1 | ||
| 申请报告(设置地点、设置期限、内容、衍射、外廊尺寸及结构) | 是 | 1 | 1 | ||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牌的申请表》 | 是 | 1 | 1 | ||
| 非交通标志设计图,设计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 是 | 1 | 1 | ||
| 租地协议或土地租赁意向书 | 是 | 1 | 1 | ||
| 安全承诺书 | 是 | 1 | 1 | ||
| 非交通标志牌现场效果图 | 是 | 1 | 1 |
交通窗口将办理结果交申请人,并归档一份材料
不收费
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条款名称:第五十四条;
条款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