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占用、挖掘使用公路用地行为许可
| 事项名称 | 受理范围 | ||
| 办理机构 | 办理时限 | ||
| 收费标准 |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 ||
| 办理窗口和地址 | |||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
| 可在线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示范材料 | 备注 |
| 申请书 | 是 | 1 | 1 | ||
| 发改委对工程项目立项、核准的批复; | 是 | 1 | 1 | ||
| 项目简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 | 是 | 0 | 1 | ||
|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是 | 1 | 1 | ||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是 | 1 | 1 | ||
|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 是 | 1 | 1 |
交通窗口将办理结果交申请人,并归档一份材料
不收费
1.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条款名称:第五章;
条款内容: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2.法律名称:《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条款名称:第二十一条;
条款内容: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依据公路法的有关规定,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第二十二条:申请办理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审批事项,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3.法律名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条款名称:第二十七条;
条款内容: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