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 受理范围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办理窗口和地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可在线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名称是否必须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示范材料备注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11
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11
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11
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11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11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申请表》11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11
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11
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11
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11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11
安全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应经企业安全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签章认定或经由资质的安全考评机构认定的证明资料;11
安全、消防、装卸、计量、监控等相关设备、设施应按国家规定需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11

交通窗口人员将办理结果交申请人,并归档一份资料。

不收费

1.法律名称:《中华人民攻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条款名称:第三十九条;
  条款内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条款名称:第十三条;
  条款内容: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条款名称:第九条;
  条款内容: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