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 受理范围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办理窗口和地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可在线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1.提出申请且申请材料齐全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材料名称是否必须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示范材料备注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10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监事、经理信息10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监事、经理信息.doc;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10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正式版.doc;
财务负责人信息10财务负责人信息.doc;
法定代表人信息10法定代表人信息.doc;
理事长、理事 任 命 书10理事长、理事 任 命 书.doc;
联络员信息10联络员信息.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10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10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0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10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核表.doc;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10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doc;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10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doc;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105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doc;


发放营业执照

不收费

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条款名称:第四条;
条款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