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信贷通(贷款申请)

事项名称 受理范围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办理窗口和地址 所属主题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可在线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1.符合国家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有优势、发展潜力大。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有盈利,企业信息透明度较高。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足非法集资、高利贷、资金中介等情况。
4.企业在本地已连续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且企业主(实际控制人)在赣州地区以外无投资经营项目。
5.企业财务结构清晰,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含),总授信银行家数不超过3家(不包括房产、车辆按揭贷款的银行)。
6.上年度缴税3万元以上,今年上半年缴税2万元以上。

材料名称是否必须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示范材料备注
企业税收证明11
企业法人或业主身份证01
贷款申请表10
企业营业执照01


1.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业主到县民营企业管理局企业服务股申请,审核合格后一定时间内(原则上一个月)转交合作银行调查。
2.合作银行进行贷前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确定贷款企业名单并报我局及县财政局。
3.企业服务股受理企业申请并推荐至银行
4.县民企局、县财政局及合作银行联合行文上报至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贷款名单。
5.合作银行根据市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名单及贷款规模发放贷款。

不收费

1.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条款名称:第五条;
  条款内容: 县以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应的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2.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条款名称:第二十一条 ;
  条款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3.法律名称: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财园信贷通”和“小微信贷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条款名称:详见文件;
  条款内容:详见文件

4.法律名称: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财园信贷通”和“小微信贷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条款名称:详见文件;
  条款内容:详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