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受理范围 | ||
| 办理机构 | 办理时限 | ||
| 收费标准 |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 ||
| 办理窗口和地址 | 所属主题 | ||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
| 可在线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 ||
身份证明材料及非诉讼案件材料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示范材料 | 备注 |
| 身份证明 | 是 | 0 | 1 |

收费名称: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收费依据:null
法律名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条款名称:第三十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尽职尽责,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条款内容: 第三十八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尽职尽责,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由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