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事项名称 受理范围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办理窗口和地址 所属主题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可在线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事项合法

材料名称是否必须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示范材料备注
身份证明及案件相关材料01


1.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收费名称: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 费用      收费依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复函

法律名称: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条款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59 号;
条款内容: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依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