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注销(房屋权利消灭)登记

事项名称 受理范围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办理窗口和地址 所属主题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可在线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材料齐全,即可受理。

材料名称是否必须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示范材料备注
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出示原件收复印件)11
房屋权属证书11
放弃所有权的需提交申请人放弃所有权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保证书11
房屋存在他项权利,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的需提交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11
其它必要材料11


1.申请
2.受理
3.实地查看
4.审核
5.记载于登记薄
6.出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决定书

不收费

法律名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条款名称: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条款内容: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   总登记、验证、换证的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