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三无”对象登记

事项名称 受理范围
办理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到办事窗口最少次数
办理窗口和地址 所属主题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可在线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无法定抚养、赡养人,或者虽有法定抚养、赡养人,但法定抚养、赡养人无抚养、赡养能力的;(2)无劳动能力的;(3)无生活来源的(低保收入不计算在内)。

材料名称是否必须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示范材料备注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13
有残疾、疾病的提供残疾证及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13
乡镇民政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0
1寸免冠照片3张30


1.由本人向乡镇民政所提出申请,因智力残疾等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民政所或者亲友等其他人员代为提出申请,并填写《“三无对象”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本人近照1寸免冠照片3张。
2.乡镇民政所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
3.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与申请人签订城市“三无对象”保障协议。因智力残疾等无法表达意愿的申请人,由乡镇民政所或亲友代签保障协议。各乡镇民政所要分别建立“三无对象”档案(纸质和电子),并报县民政局备案。“三无对象”档案是“三无对象”身份的原始凭证,作为永久档案保存。

不收费

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条款名称:第三章第三十一条;
条款内容: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